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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公司资阳人大代表成“老赖” 被拘后立即偿还欠款

       “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但现在却有很多人欠债不还,欠债不还不是最可恨的,最可恨的是有钱不还,在自贡市富顺县,就有这么一个“老赖”,她借钱后不仅不还,还开着自己的豪车去外地躲避。当得知自己的车被执行法官拖走后,这个“老赖”才不得不还钱。
      不仅有她的案例,资阳的一个老赖也是如此,有钱不还,我想这是不是算不见棺材不落泪,在最后不可挽回的地步才还欠款。
       拖欠他人301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不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隐匿和转移财产,为此,资阳(微博)市乐至县人大代表欧某日前被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日。被拘留后次日,欧某与借款方达成和解,用房产偿还了欠款。
       欧某系乐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乐至县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3年7月,因其父亲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欧某向任某、蒋某借款906.8万元。双方约定:2014年1月28日归还206.8万元,2014年7月28日归还300万元,2015年1月28日归还400万元,如违约则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借款后,欧某按约定偿还了506.8万元,但2015年1月28日应偿还的400万元未按时支付。品迭2015年3月两借款人获得欧某所有房屋销售款135万元,欧某仍拖欠两人265万元。任某、蒋某起诉后,乐至县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作出判决,欧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任某、蒋某借款26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
       判决生效后,欧某却并未还款。今年3月,任某、蒋某向乐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中从任某涉及的另一起案件中分得部分案款,支付了任某和蒋某24万余元。同时,法院向欧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依法申报财产,但欧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法院工作人员规避执行,逾期未申报财产。
      此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欧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了解到其有存款11万余元,豪车4辆。但法院对欧某的银行存款进行扣划时,其账户内的存款已经被支取,扣划失败。承办法官与欧某某取得联系,督查其将取走的11万余元存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数汇入本院案款专户,同时责令其将4辆豪车交到本院,并告知其作为人大代表拒绝执行、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但欧某某无动于衷。
       针对欧某隐匿和转移财产的情况,法院于10月13日报请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对欧某实施司法拘留得到许可后,于10月18日对欧某正式实施司法拘留。10月19日,在拘留过程中的欧某与任某、蒋某达成和解协议,用其从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撤股获得的9套房屋偿还了余下的借款3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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