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再谈广告诈骗奇案李娟非在职或离职员工 公司已报案
【比亚迪:李娟非在职或离职员工 公司已报案】比亚迪(002594)16日早公告,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发布不实报道,内容涉及对公司发布的《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的曲解。对此,公司表示,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管,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李娟冒用比亚迪员工身份、使用伪造印章对外签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亚迪已就上述事项向警方报案。(证券时报网)
比亚迪(002594)16日早公告,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发布不实报道,内容涉及对公司发布的《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的曲解。对此,公司表示,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管,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李娟冒用比亚迪员工身份、使用伪造印章对外签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亚迪已就上述事项向警方报案。(上海雨鸿发布会:回应比亚迪与供应商纠纷)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或“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发布或转载关于公司的不实报道,内容涉及对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的曲解和对事实的歪曲,引起部分公众对公司的质疑,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澄清说明
为避免相关媒体报道给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带来误导,公司对媒体报道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核实和确认,现将有关情况澄清说明如下:
1、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
2、比亚迪及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印章并未出借给李娟或遗失,李娟以比亚迪及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伪造。
3、李娟冒用比亚迪员工身份、使用伪造印章对外签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亚迪已就上述事项向警方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4、李娟的上述行为损害了相关方的利益,也给比亚迪的声誉带来较大伤害。比亚迪作为受害方,将与各方一起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延伸阅读】
冒名比亚迪高管诈骗疑点重重 广告商垫款潜规则浮出水面
甲方与乙方,一纸合同背后,或许有惊人内幕。
7月12日,比亚迪继6月13日、7月4日在官网发布有关声明后,再发布一则《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下称“声明”),称李娟假冒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身份,使用与比亚迪邮箱域名@byd.com高度近似的邮箱域名@sh-byd.com,伪造比亚迪多枚印章,以比亚迪名义,与多家单位及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该声明还提及,比亚迪已向上海警方报案,李娟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比亚迪方面强调,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高管身份,用伪造的比亚迪印章与任何单位或机构签署的合同,“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
第一财经记者深入调查、采访多家广告传媒公司发现,在此事的不断发酵下,汽车广告商垫款潜规则也随之浮出水面。
李娟为何设局
上海一家被卷入其中的广告传媒公司相关负责人7月15日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企业与位于浦东世纪大道国金二期租赁办公室、对外声称是比亚迪派出机构的这家公司从去年7月份左右开始合作,目前被欠款达数千万。
第一财经记者于7月15日晚来到陆家嘴国金二期,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确实有比亚迪公司在办公,就在二期的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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