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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身患绝症从同居女友处借钱 事后不得以打欠

谢某是贵州人,今年33岁。去年,他认识了女友包某,包某今年已经44岁了,但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感情如胶似漆。

不过昨晚,两人在江南公安分局秋滨派出所再见面时,已经变得势如水火。包某气愤地告诉民警,谢某曾经和她说,他得了癌症,已经快不行了,希望包某能借钱给他看病。包某前前后后借给了他2.4万元。

期间谢某一度消失,两人的关系也降到了冰点。包某说,她一直以为谢某回老家养病了,很可能是真的不行了。“我一直不好意思开口问他还钱,还以为他有苦衷。不过我也觉得谢某个子实在太矮,我们在一起不合适,所以几个月不联系,我们实际已经算是分手了。”

昨天下午,包某无意间在秋滨街道一家工厂门口看到了谢某。包某马上过去问谢某到底去哪里了,谢某说,他一直在金华。包某看谢某满面红光,精神也不错,一点也不像得癌症的人。

包某要求谢某马上还钱。谢某却说他没钱,而且包某的钱他都拿去看病了,只是现在病已经看好了。

包某对谢某的话表示无法相信“当时他说他在吐血,还说癌细胞已经扩散到肺部了,这都能治好,实在太夸张了。”

包某认为谢某是在利用自己的善良和爱意骗取她的钱财,于是就拨打了110报警。江南公安分局秋滨派出所的林警官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解。包某坚决要求谢某还钱,但谢某觉得这笔钱是包某给他的,包某当时根本没有提出过要还的事。“她直接把银行卡给我,让我自己随便取,而且当时连借条都没问我要过。”

包某则说,当时她是真心想帮他,现在则感觉被欺骗了,所以坚决要求谢某还钱。林警官向谢某再三确认了欠钱的事实,并告诉谢某,两人当时只是同居关系,之间财产的交割还是应该当面锣对面鼓地说清楚。

林警官要求谢某说清楚这笔钱到底用到哪里去了,如果真是看病至少拿出病历卡等物证。谢某支支吾吾半天说不清楚,后来他承认这笔钱他拿去挥霍掉了。

谢某最终同意签下2.4万元的借条。谢某签字前说,以为和包某在一起是为了爱情,没想到最后还是为了钱,这句话说得在场的人都笑了起来。

包某则表示她以后要认真挑选男友,不会再轻易给男人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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