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告诉你利息超过多少算是高利?
成都讨债公司说针对民间的借贷,很多借款人在该还款时声称利息太高而拒绝还钱。那么作为债权人的借贷公司或者借贷个人在讨债时能否凭借高利贷借条来要求借款人还钱呢?
针对这个问题讨债公司为大家做出了一下详细解答:
按照2015年发布的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是针对高利贷的,超过年息36%即被认定为高利贷,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即使借款人已支付,也可以要求返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即借款期内约定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年息24%。如逾期未还,逾期的利率也不得超过年息24%。既约定了逾期利率,还约定了违约金等,逾期利率和违约金总计也不得超过年息24%。
如此可知,如果年利率约定不超过24%,则连本金带利息都能全部通过法律手段讨回,但如果超过了24%,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要看对方愿不愿意给,对方自愿给的法律也不反对。但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了36%,则法律就会干涉其中,债权人只能拿回本金和24%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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