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个人债务的偿还本就是个人自己应该的事情,因为没有人的钱是随随便便就得来的。现在有很多人的借了很多信贷机构贷款,但是没有办法偿还,所以被银行列黑名单候选人。那么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呢?成都讨债公司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及其相关问题。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成都讨债公司。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成都讨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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